今年1季度中央地方教育政策汇编:“十四五”开局起步 | 头条
从2021年开始,每季度区域教育治理团队将制作一期教育政策解读。
2021年第一期(点击跳转),我们汇总了去年一年的重要教育政策119项。
本期是第二期,汇总了2021年1~3月的一季度政策63项,包括中共中央,教育部和其他部门,以及一级行政区发布出台的文件。我们对每个政策进行了500字左右的简单解读,并附上全文链接,供需要的时候仔细研读。
01
发文字号:教材〔2021〕1号发文日期:2021年1月8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中小学课程教材系统、全面落实革命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制定了《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
《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是第一个对中小学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专门系统规划的文件。
将革命传统界定为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中形成的政治觉悟、革命斗争精神、高尚品质和优良作风,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个时期。
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理想信念、人民立场、思想路线、革命斗争精神、爱国情怀、优良作风七个方面明确了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题内容,强调夯实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
按照由浅入深、一体化设计原则,基于不同年龄学生特点,提出相应的教育内容、具体要求和呈现方式,体现一定的阶段性;同时确保革命传统教育的总体要求和核心思想一以贯之、贯彻始终。
依据学科内容体系和独特育人功能,把反映革命传统重要人物事迹、重大事件、伟大成就、重要论述作品、节日纪念日、故居遗址遗物、馆藏文物等适宜内容纳入课程教材,细化不同学科革命传统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形成以统编三科为主、艺术(音乐、美术等)学科有重点纳入,其他学科有机渗透的“3+1+N”学科结构安排。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以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要求为指导,基于当前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现状,重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进什么、进多少、如何进”的问题,强化顶层设计。
在“进什么”问题上,要求处理好育人目标与内容形式的关系,从厚植中华文化底蕴、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等育人目标出发,遴选蕴含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人文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和载体形式。
在“进多少”问题上,强调处理好共同基础与个性拓展的关系,注重面向全体学生,结合学生年龄特征,明确各学段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要求,同时为学生提供基于兴趣爱好拓展延伸的空间。
在“怎么进”问题上,注重处理好总体要求和学科特点的关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教材的总体要求分解安排到中小学各学科。各学科从自身特点出发,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彼此协调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强调以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三科为主,艺术(音乐、美术等)、体育与健康有重点地纳入,其他学科有机渗透,“3+2+N”全科覆盖。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2102/t20210203_512359.html
本次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是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力度。
六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预防、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工作方案》强调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2101/t20210126_511115.html《办法》明确查验工作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办法》明确查验单位和对象。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对象为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办法》明确查验工作流程。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到预防接种证。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并督促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2102/t20210209_513069.html
《工作意见》共有总体要求、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着力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推进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突出实践育人特色,推动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突出实践育人特色,推动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五个方面内容。提出的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作为工作主线、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工作意见》要强化教育部门协同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将做好少先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纳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纳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同时,提出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考虑少先队员人数等因素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少工委牵头负责落实。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徽章、“红领巾奖章”由中小学校统一配发。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102/t20210204_512507.html
《评价指南》是颁布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之后,在教育各个学段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质量评价指南。
《评价指南》涉及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
《评价指南》明确要求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合格程度,又要关注进步程度、努力程度。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整体成效和全面发展,又要关注特色发展和个性发展。
《评价指南》对评价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对学校、县域的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103/t20210317_520238.html
《通知》在以下几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六、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104/t20210401_523901.html
《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边界。将课外读物界定为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管理职责。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负责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学校是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要求。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要求学校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明确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规定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进行监督管理,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利益输送,防范廉政风险。
全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moe_714/202104/t20210401_523904.html
02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1号)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学生资助体系建立自2007年起,已是第14个年头。近年来,学生资助政策变化多,此文件是集规范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文件,针对多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的整合和修订,不仅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全流程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更对具体的学生资助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认定依据,对各级教育部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有实际的指导作用。
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此次整合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扩面提标。
一是根据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意见,统一各项助免政策的受助群体,并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农户学生等类型。
二是扩大中职政府奖学金申请范围至民办中职学校。
三是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范围由市属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北京地区高校所有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四是本着应助尽助的原则,增加助学金、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的补报环节。
全文链接:
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wgkxzgfxwj/202101/t20210105_2198512.html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有关精神,确保师生安全,切实提升活动实效,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
文件的主要内容分为3个部分,共14条。
第一部分是“规范组织管理”。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在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前,学校应向所属区教委审核备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
第二部分是“提高教育实效”。各区要加强对辖区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整合,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将研学旅行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
第三部分是“确保活动安全”。各区和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主动监督承办方选择的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内容、安全条件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
全文链接:
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wgkxzgfxwj/202102/t20210205_2277393.html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办法。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除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北京市分赛区外,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必须经过申报认定,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活动。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或北京市编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
《办法》还对申请的流程、提交的材料、是否加分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
全文链接:
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wgkxzgfxwj/202101/t20210126_2232905.html
03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入推进融合教育,结合天津市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随班就读对象是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象一般为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意见》还附上了《天津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参考标准》,《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能力初筛表,《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能力参考标准及测评方案》。
《意见》提出,学校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结合其特殊需要给予妥善安置,以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2人为宜。普通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接收5名以上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应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44号)要求,逐步规范建立资源教室。
本意见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有效期5年。
全文链接:
http://jy.tj.gov.cn/ZWGK_52172/zcwj/sjwwj/202103/t20210305_5376928.html
本《指导意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
《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施要求、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做了阐述。
其中课程设置规定了学制与课时,学制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周35课时,18课时为1学分。每学年两个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同时,规定了课程类别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构成,前两类为国家课程,后一类为校本课程。
《指导意见》明确了毕业资格认定,学生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 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须达到合格。
2. 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3. 学生须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
全文链接:
http://jy.tj.gov.cn/ZWGK_52172/zcwj/sjwwj/202103/t20210305_5376945.html
04
主要有7方面的工作: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包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坚定不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包括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加强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强化家庭教育;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
3. 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包括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4. 发挥教育人力资本优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包括健全完善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做好老年教育工作。
5.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包括全力做好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办好“三件大事”——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推进雄安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
6. 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包括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师管理改革;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7. 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包括健全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经费投入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努力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每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全文链接:
http://jyt.hebei.gov.cn/col/1537864936442/2021/03/31/1617156088838.html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建立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梯队成长机制,制定本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设梯次规模为省级骨干教师在5000名左右,占全省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约6‰;特级教师在1200名左右,不超过全省总数的1.5‰;燕赵名师在100名左右,占全省总数约0.125;教育家型教师在10名左右,占全省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约0.0125‰。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称号待遇、职责任务、考核管理、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内容。
全文链接:
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21/01/05/1609810333781.html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决定2021年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在2019年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2020年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基础上,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抓好经验总结、成果巩固、举措创新、责任落实,更好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拓展师德师风治理成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方案》提出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创新:
1.创新教育方式。可充分挖掘本地域学校的优秀教师典型,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新局面。
2.创新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同行、家长、学生、学校等多主体、多元的评价机制,采取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式开展师德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
3.创新监督机制。省教育厅将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测评内容。
4.创新惩处机制。完善师德违规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
全文链接:
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21/03/19/1616138729996.html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 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结合实际,试点2021年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工作。
培养目的: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适应河北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培养数量: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200名。
培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培养院校:河北师范大学。
招生对象: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2021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培养方式:公费培养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
全文链接:
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21/03/29/1616981166370.html
05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决定实施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紧紧围绕服务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需要,重点支持建设60所左右基础能力强、校企合作深入、办学质量高的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到2023年,列入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引领带动山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质培优,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计划》明确要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重点任务包括:高标准加强党的建设、高站位落实立德树人、高融合促进校企合作、高水平建设骨干特色专业、高素质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效力提升治理水平、高品位培育校园文化、高起点推进信息化建设、高质量服务社会发展、高层次推动对外合作。
全文链接:
http://jyt.shanxi.gov.cn/sjytxxgk/xxgkml/jytwj/202102/t20210208_878479.html
06
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督导评估。
全文链接:
https://www.nmgov.edu.cn/xxgk/zcfg/dfjyzc/202101/t20210112_703152.html
发文日期:2021年1月12日
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共14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列出的情形。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全文链接:
https://www.nmgov.edu.cn/xxgk/zcfg/dfjyzc/202101/t20210112_703150.html
07
为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不断提升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 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的通知》 (教财厅函(2020) 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等制度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局共同制 定。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涉及资助业务的部门在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和历史记录的总称,是落实国家、地方及学校资助政策的重要凭证。包括学生注册学籍审批名册、受助申请、受助资格审查与公示、学校审核、学生异动管理、资助资金发放与管理、资助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落实结论性文件等全部文档材料。
全文链接:
http://jyt.nx.gov.cn/sviewp/C1A568CB-5076-4E56-A19E-12E84602FAFB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工作要求,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十条措施包括:严格教学管理;严格作业管理;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读物管理;严格手机管理;严格培训机构管理;加强体育锻炼;重视视力保护;关注心理健康;保证睡眠时间。
全文链接:
http://jyt.nx.gov.cn/sviewp/A9C079C6-B8F3-483E-BEC6-A301F92B1980
0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 16号,以下简称《意见》 ) ,深化我区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培养创新人才能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结合新疆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围绕实验教学实施过程的教、学、考、评、管五个环节,从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式、实验教学实施、实验教学能力、实验教学条件、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活动,使学生达成学科核心素养发展目标。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组织开展好拓展性实验。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切实培育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明显提升。实验室管理员队伍稳定、业务精良。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实验教学评价体系和督导考核机制不断完善。
全文链接:
http://jyt.nx.gov.cn/sviewp/C1A568CB-5076-4E56-A19E-12E84602FAFB
0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2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2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单独或联合举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实施细则》共九章五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
全文链接:
http://jyt.qinghai.gov.cn/gk/zcfg/gfxwj/202102/P020210201324654891070.pdf
10
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党建、促改革、抓内涵、兜底线,奋力建设陕西高质量教育体系,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工作要点包括五个方面32条。
1. 强化党的建设,坚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包括: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基层党建、实施思政课创新工程、全面从严治党。
2. 深化综合改革,激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包括:做好教育规划设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推进教育督导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
3. 转变发展方式,充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包括: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推进高等教育争创一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教材建设;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国防教育发展水平;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4. 提升师资水平,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5. 加强综合保障,创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包括:推动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加强教育系统机关建设。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2/10/18773.html
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和复验工作,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全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办法》共5条,包括创建资格和复验对象、申报程序、认定办法、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2/10/18773.html
自《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陕教〔2017〕449号)颁布以来,全省幼儿园保育工作日趋规范。但部分幼儿园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重“教育”,轻“保育”倾向,忽略幼儿的自理能力、生活习惯和身心状况。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管理,不断提升我省幼儿园保育员专业能力和保育工作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依据中省相关政策法规,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对印发的《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1/18/18661.html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九项重点任务: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营造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环境,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1/22/18677.html
近年来,陕西省中小学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陕西省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有发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际,为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特制定《陕西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gongweiwenjian/202102/07/18727.html
学校卫生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校园群体食品安全和传染病事件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已成为全人类的健康策略。学校作为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
本文件的工作目标为,通过对照《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工作,实现学校卫生设施配备到位,人员队伍充实到位,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学生卫生习惯明显养成,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有利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健康第一”理念深入人心。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体系》各项要求。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2/08/18735.html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有关要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特研究制定本指南。
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课程管理,改进教学管理,优化作业管理,加强评价管理,创新教研管理。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2/23/18789.htm
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加强劳动教育整体设计,着力建设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打造多元化、专业化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丰富具有陕西特色的劳动教育实践资源,完善经费投入、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协同推动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全面建设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深刻认识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树立正确劳动价值取向。
培养学生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具备在劳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继承和弘扬劳动精神,形成主动劳动、坚持劳动的良好习惯和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主动作为、实干奉献的责任担当意识与公共服务意识。
措施包括全面构建劳动教育体系、拓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保障支持机制、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等。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qitawenjian/202103/30/18910.html
为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五章十九条。
全文链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102/25/18796.html
11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5号)精神,根据各地贫困程度、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人数、城镇大班额数以及绩效管理等因素,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提前下达资金要列入2021年预算,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按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文件配有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全文链接:
http://jyt.gansu.gov.cn/content-42a8bb697f5f4b5faca25d50213345ca.htm
12
贵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要重点抓好50项工作。
主要包括紧扣“一条主线”——高质量发展;实现“三个突破”——普及水平、结构调整、改革试点;强化“五项保障”——规划先驱保障、治理制度保障、创新动能保障、乡村振兴保障、稳定兜底保障;抓好“八个重点”——百年行动、治理整顿、评价改革、五个管理、扩容建设、强师工程、能力跃升、作风建设。
全文链接:
http://jyt.guizhou.gov.cn/zwgk/xxgkml/jhzj/202102/t20210204_66677005.html
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贵州省出台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项目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
全文链接:
http://jyt.guizhou.gov.cn/zwgk/xxgkml/jdhy/zcjd/202103/t20210330_67616523.html
13
西藏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和单位资助课题。
其中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主要用于重点资助西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资助对西藏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委托课题主要资助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急需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重大课题研究。一般课题主要资助对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推动教育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教育研究人员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全文链接:
http://edu.xizang.gov.cn/6/29/3072.html
14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从献礼“建党百年”、推进“三律互动”、深化“四轮驱动”、服务治蜀兴川、倡导尊师敬教、提升治理效能6个方面,提出39条详细工作举措,为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制定了计划书,绘制了路线图。
全文链接:
https://www.nsmc.edu.cn/data/upload/file/202102/ad387d2ec1d61e4d33a9a7368b9f1c86.pdf
四川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保障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全文链接:
http://edu.sc.gov.cn/scedu/jyt2021/2021/3/31/8d1a12f6e77a4769ac83ceb0001024d3.shtml
15
教育行政执法重点范畴包括:查处违法举办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违规收费、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行为;
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擅自分立、合并,擅自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
查处教师违法行为;查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查处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严重作弊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以行政执法方式管理的其他事项。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要制定、公示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全文链接:
http://jw.cq.gov.cn/zwgk_209/fdzdgknr/zcwj/xzgfxwj/202101/t20210119_8786380.html
16
《细则》指出:经评估鉴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普通学校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编班,原则上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的,原则上每班不超过9人。
全文链接:
http://edu.gd.gov.cn/zwgk/gfxwj/content/post_3168215.html
17
2021年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包括六件大事:
一是以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四是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高效联动;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六是提升保障能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文链接:
https://www.ict.edu.cn/uploadfile/2021/0303/20210303033626846.pdf
《方案》提出,学校应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知识融入幼儿园中小学常规教育。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改善烹调方式,因地制宜提供符合儿童青少年营养需求的食物,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粗杂粮及适量鱼禽肉蛋奶等供应,不得提供高糖、高脂、高盐食物,按规定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保证学生在校身体活动时间。
幼儿园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
全文链接:
http://jyt.ln.gov.cn/zwgk/jywj/qtbmwj/202103/t20210324_4104552.html
18
发文字号:吉教联〔2021〕11号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26日
省教育厅印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服务时间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原则上不得晚于17时30分,初中不得晚于18时;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18时30分,高三年级不得晚于20时30分。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全文链接:
http://jyt.jl.gov.cn/zwgk/wjtz/jcjy/202102/t20210226_7951747.html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包括八个主要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四是持续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五是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六是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七是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八是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全文链接:
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ghjh/t8025651.shtml
20
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加快建设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校区,支持海医更名医科大学;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招生开学……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聚焦“打造新时代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定位,明确53条具体工作举措,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
全文链接:
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103/4db191a1e1f842358cf23f3770ac979b.shtml
《实施细则》共由九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总则、管理职责、编写修订、教材审核、出版发行、选用使用、保障机制、检查监督和附则。
《实施细则》针对国家要求地方予以明确的地方、校本教材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例如明确“市、县(区)原则上不组织编写地方课程教材,确需编写的应征得省教育厅同意,并按有关规定立项送审。市、县(区)不得编写意识形态属性强的地方课程教材。学校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校本教材的审核要求,强调了教育部关于严格控制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等要求。
全文链接:
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103/4f41b308886d4f1380de342bf1ce4ad4.shtml
21
2021年山东省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工作包括: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夯实党建基层基础。
二、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特色分类发展、加快职教高地建设、创新继续教育发展。
三、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开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教育对外开放。
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全面依法治教、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经费管理。
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学校疫情防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3/1/art_124275_10286647.html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本次《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为:到2022年基本建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完善、覆盖全面、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体系。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5个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重点解决教育督导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机构、人员、职能、保障等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督学队伍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督学层次不清晰、职责不明确等问题,通过系列改革,进一步优化督学队伍,提高督学吸引力和履职积极性。
三是创新教育督导运行机制。主要解决督导检查活动过多,基层负担较重等问题,同时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提出规范反馈报告、完善整改复查、落实奖励通报、健全追责问责等4条措施,着力解决教育督导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五是提高认识抓好组织落实。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关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1/15/art_11990_10285270.html
《实施意见》围绕观念认识不到位、机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能力水平不匹配等问题,通过建立7个机制,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教育治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教育事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法定职责,承担起教育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二、建立教育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全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
三、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四、严格教育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加强对各类办学主体办学活动的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完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细化教育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五、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在潍坊作为试验区进行探索。
六、创新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科学编制年度规划和检查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七、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机制。把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内容。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2/5/art_11990_10286044.html
《通知》提出共三个方面要求,以保持现有招生政策稳定。
一、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要求各地认真测算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提前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二、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
三、严格落实免试要求。
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鼓励各地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为保证学位资源总量持续扩增,《通知》提出各地要科学测算 “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提前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2/12/art_11990_10286865.html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统筹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其中,省教育厅负责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审核各地资金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等,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资金支出安全性和规范性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负责。
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年度预算金额,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下达拨付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等,确保预算安排合法合规、有关政策有效落实。
在资金分配方面,明确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在分配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时,应当加大资金统筹,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的均衡作用和杠杆引导作用,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滩区库区岛区等财政困难地区倾斜。
在资金监督管理方面,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幼儿园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要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2/20/art_11990_10286343.html
2019年,山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教育发展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其中,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审核各地资金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等,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资金支出安全性和规范性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负责。
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年度预算金额,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下达拨付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等,确保预算安排合法合规、有关政策有效落实。
《管理办法》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重点用于完善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重点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统筹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2/20/art_11990_10286346.html
《基本规范》共15条,围绕学校办学方向、全面发展、招生分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定位上体现“统筹设计”、内容上突出“全面育人”、要求上注重“放管结合”(《基本规范》坚持从必须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入手,对不符合中央部署、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进行了明确限制,对于学校应当享有的办学权和学生应当保证的受教育权旗帜鲜明地进行支持)、体系上强调“突出重点”(《基本规范》不求覆盖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而是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重回应15项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上考虑“易于操作”(不设置多级指标体系)。
山东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动《基本规范》的落地实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将《基本规范》纳入教育局长政策宣讲内容,及时传达至所有学校、教师。
二是纳入评价体系。结合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将《基本规范》相关要求有机融入到对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改革中。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中小学校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山东省教育厅将联合行政监察机关等部门,综合运用评估、督导、通报、挂钩、追责等措施,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的地方,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全文链接: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3/15/art_11990_10287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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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安徽省2016年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部分条款与新政策、新要求不适应,需修订完善。
本次《资格条件》共五章二十三条,加强师德考核评价、加强能力业绩考核评价、着力破除“五唯”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在破除“五唯”中的破“唯学历”方面: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在破“唯论文”方面,对论文数量要求上有所减少,对乡村教师申报高级以下职称不作论文要求。增设了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的条件,明确符合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者,可不受教科研条件或学历条件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因为《资格条件》涉及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安徽教育厅将会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资格条件》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教师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同时加强对《资格条件》实施工作的跟踪了解,营造有利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良好氛围。
全文链接:
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403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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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提出的重要举措包括:
一、强化“五育”并举。
二、全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围绕教学管理、作业管理、教材管理、招生管理等四方面提出落实举措。教学管理强化各级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集体备课、听评课制度,做好“幼小初”间衔接,规范考试管理。
三、健全教育质量提升支撑体系。着重施行强化教研支撑引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稳步推进均衡。
四、加快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主要从资源配置、专业能力提升、待遇保障上发力。
《若干措施》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的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分级分工负责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教育资金投入。落实党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
二是强化协同育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办好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全文链接:
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2/t20210224_5538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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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学校安全教育重点工作包括六个方面:
一、开展线下课堂安全教育。积极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任务和目标,确保教学效果。
二、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新技术、新视频、新媒体等方式,组织优秀教师录制安全教育课并上传到网络课堂。
三、开展安全实践体验教育。各地各校要依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综合实践基地,利用VR等新技术,建立学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安全实践体验。
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校要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本地本校学校学生安全培训计划,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水平。
五、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高校新生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认真梳理本地本校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深刻剖析原因教训,举一反三,形成事故案例分析报告,以案说法,以案示教。省教育厅将适时征集汇总各地各高校的案例分析报告,用于开展学生警示教育。
全文链接:
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3/18/art_25496_3285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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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把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五育并举”的重要抓手、减轻课外负担的重要举措、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出的课后服务工作原则包括:
一、“留住”学生,覆盖更全面。各地各校要推动落实中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原则上覆盖所有确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读学生。积极推动中小学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缓解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二、“吸引”学生,形式更灵活。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新模式,吸引更多学生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
三、“成长”学生,内容更丰富。各校要坚持“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相结合、课后服务和素质教育相融合,统筹学段差异、城乡差异、地域差异,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
《通知》梳理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激发活力、建立机制;强化监督、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四条路径,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
全文链接:
http://jyt.henan.gov.cn/2021/03-17/2110707.html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河南省中小学实验仪器装备、实验教师配备、经费投入保障等达到国家或省定要求,基础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拓展性实验开出率不低于45%。
为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达成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发展目标,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才培养要求。
《实施意见》从构建完备实验教学体系(普及基本实验、拓展创新实验、变革实验教学方式、开展实验教学评价)、规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建好标准化实验室、探索建设创新型实验室、严把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强化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实验人员、强化实验教学能力培训、提升实验教师专业素养、优化实验人员岗位环境)、强化实验教学研究(建立实验教学专家团队、开展丰富多彩教研活动)、实施工作推进。
在推进效果保障上,《实施意见》明确了“强化督导”——将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纳入办学条件改善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合理制定实验教学督导计划,定期开展对学校实验教学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文链接:
http://jyt.henan.gov.cn/2021/03-24/2114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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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浙教办〔2021〕10号发文日期:2021年3月16日
《工作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标为到2022年,基本建成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教育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教育大数据仓系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教育智治系统等基本成熟,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取得突出成果。以“构建1个主体单元—完善3大支撑体系—提升6项关键能力—创新X个场景应用”的路径,建设“教育魔方”工程,发展融合高效的教育行业新基建、打造以人为核心的数字学习新模式、构建数智驱动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应用新生态。
将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教育大数据仓系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教育智治一张图系统列为重大项目,为保障实施效果,文件在组织、制度、资金、机制四方面做了明确说明。
梳理的《工作要点》包括完善教育魔方顶层设计、提升教育数字政务水平、优化教育数字监管框架、增强教育数字治理能力、搭建全民数字学习平台、发展教育数字基础设施和完善教育数字保障体系。
全文链接:
http://jyt.zj.gov.cn/art/2021/3/16/art_1532974_58916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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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立德树人,提升全面育人工作成效。其中包括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智育水平、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劳动教育、提升科普教育水平、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卫生管理工作、推进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和节能环保、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推进校外教育和推进学校法治教育。
二、坚持公平科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其中包括落实基础教育规划建设、推进五大新城基础教育资源布局规划与建设、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推进中考改革政策落地、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和深化课程与教材改革。
三、注重内涵建设,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水平。其中包括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促进内地民族班持续稳定发展和深化本市专门教育改革发展。
四、落实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教育发展水平。其中包括优化基础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升级、完善语言文字服务体系、健全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和全面提升学校后勤现代化水平。
五、完善教育治理,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其中包括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落实经费保障与管理和深化教育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
全文链接:
http://edu.sh.gov.cn/cmsres/0f/0f52e40e62654c9581351b4d47c6ad76/b5db341051fdf2917338eafe7aaec393.pdf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上海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新课程新新教材实施和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两大改革同步推进关键时期这一实际,制定出台了本次《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完善的“五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
提出的改革目标包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完善的德智体美劳培养体系;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增强普通高中学校整体发展质量;深化高考从何改革,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形成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上海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方面的重要举措包括高质量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深入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拓展新教师来源、加大优质师资的合理流动、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五点新要求。
全文链接:
http://edu.sh.gov.cn/zcjd_xsdgzyrfs/20210204/9cf785a205c9495781203f0d8e5164fa.html
《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上海市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 “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第一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第二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全文链接:
http://edu.sh.gov.cn/cmsres/71/7153a4b93faf4af5888ca99199fbcc9c/6075faafc88c0678477e0223f7815dcc.pdf
《实施办法》提出的改革目标包括:整合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健全程序规范、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破除唯分数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进一步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明确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三种类型。
其中,自主招生录取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招生对象为面向全市范围招收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中职校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为主要招收技能水平高、职业倾向明显,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
全文链接:
http://edu.sh.gov.cn/zcjd_gzjdlqgg/20210317/298ed2734e81400cb5df33ca961ee9a1.html
• 2020中央地方教育政策最全汇编:趋细趋稳,让教育协同并进